关于开展2023年“小鹤奖助学金”、“泰州市中心血站奖助学金”、江苏高校“伴随种子计划”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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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启动2023年“小鹤奖助学金”、“泰州市中心血站奖助学金”、江苏高校“伴随种子计划”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小鹤奖助学金”、“泰州市中心血站奖助学金”、江苏高校“伴随种子计划”奖助学金
二、 名额分配
序号 | 二级学院 | 小鹤名额 | 泰州市中心血站名额 | “伴随种子计划”名额 |
1 | 医学院 | 4 | 4 | 2 |
2 | 智造院 | 3 | 2 | 1 |
3 | 经管院 | 3 | 3 | 1 |
4 | 信息院 | 3 | 3 | 1 |
5 | 药学院 | 2 | 3 | 2 |
6 | 建工院 | 2 | 3 | 2 |
7 | 艺术院 | 3 | 2 | 1 |
合计 | 20 | 20 | 10 |
三、 评审依据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各方面表现良好;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课程无补考情况(新生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标准)。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 评审程序
按相关评审办法执行,具体参见附件1-3。
五、 其他要求
1.为扩大资助面,原则上一名同学只能享受一种资助项目。
2.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交至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附件1:小鹤奖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附件2:泰州市中心血站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附件3:苏教助中心(2023)14号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高校“伴随种子计划”资助育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1).pdf附件4:2023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5:2023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
学工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