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8 点击:10

各分院:

    为做好新学期及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开展全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22日--9月29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包括新生、实习生)

    三、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要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排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重点排查对象   

(一)重点排查对象

    1.因疫情导致心理与行为受到较大影响的学生。

    2.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3.直接或间接提出自杀或有结束生命想法的学生,重点排查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人员的学生。

    4.患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等疾病的学生。

    5.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十分痛苦、治疗周期长、残疾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8.情绪低落抑郁者或亢奋焦躁(超过半个月)、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

    9.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性格过于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11.新生群体中因适应不良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二)心理危机的异常表现

    1.行为方面:谈论自杀及自杀方法,在个人社交网络(微信朋友圈、微博等)上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的念头;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诉说告别的话等行为;社

交回避明显;自言自语,精力减退,行为不符合常理等。

    2.情绪方面:情绪明显异常,如过分敏感或警觉、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情绪异常低落,饮食、睡眠、学习等受到严重影响等;情绪突然转变,例如从低落突然变为平静或者兴奋;过分关注或持续担忧,例如担心家人安全、害怕死去等。

    3.认知方面: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极度缺乏自信、健忘、效能降低、过分关注事件的消极影响,甚至出现幻觉、妄想、逻辑思维紊乱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排查。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予以落实,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同时,

注意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氛围,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2.加强领导,依托队伍。各分院要召开此项工作的专题会议,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分院要安排专人(如辅导员、班主任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运用所学知识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

    3.有效干预,保障安全。遇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其他问题,请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要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4.积极关注,重在预防。各分院日常要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及早疏导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5.为全面了解我院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如在排查中发现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请各学院在9月29日前提交《泰职院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96010668@qq.com。

     特此通知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9月21日

 2022泰职院开学初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