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9-27 点击:81

 

各分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以及习近平关于职业教育的讲话精神,加强学生管理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学生管理队伍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提升学生队伍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水平的能力,促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精益化和内涵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发展。根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现启动2021年院级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是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2.每人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作为成员的项目不超过2个。

    3.有在研院级项目2个(含)以上的、有延期在研的市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或近2年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申请人可参考学工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项目题目自行拟定。

    2.立项项目级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

    3.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交所在分院(部)。(注明:申报书分为A版和B版。A版为审核用表;B版为评审用表,B版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2)分院初审。分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确定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

3)材料报送。请各分院于2021610日下午集中把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一览表》1份(部门盖章)交至学工处119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至tzyxgc@126.com。院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人员将申报材料直接交至学工处119办公室。

     联系人:冯振敏,电话:18994640699

     三、经费资助及管理

     学生工作立项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2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000元。项目管理参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试用)》执行。

    四、项目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其形式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调查报告等。

    2. 所有项目验收均需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重点项目提交至少1篇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般项目提交至少2篇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在显要位置标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一律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

    3.项目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立项评审及确定资助等级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分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初审,确保申报质量。所有获批项目与学工处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预期研究成果的,学校追回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向科技处提交理由充分的延期结题申请书,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附件1: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附件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