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申报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全省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校学生对标争先、奋发成才。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 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对象
我校20、21、22级全体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指标
根据配额,我校可申报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1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4名,“先进班集体”3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者,在满足基本评选条件基础上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标准
1.基本条件: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2.参评对象2022年春、秋学期的获奖情况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评两次院级“三好学生”;
(2)获评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次;
(3)有校级及以上突出成绩或其他综合性荣誉。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标准
1.基本条件: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部)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2.参评对象2022年春、秋学期的获奖情况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次获评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获评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次;
(3)有校级及以上突出成绩或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标准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2次获评院“三好学生”或1次校“三好学生”。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标准
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四、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及推荐(4月4日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推荐标准,鼓励学生和班级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准备事迹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经班级民主推荐产生。“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需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2.各学院审核(4月9日前)。各学院学工办要对所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模范性。推荐结果经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将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办公室,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学工处邮箱tzyxgc@126.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报送联系人:朱媛、张毅明。
3.校级评审(初定4月12日)。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开评审。
4.校内公示。学工处将综合候选单位及个人业绩材料及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并向全院公示。
5.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六、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指导推荐的对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推选过程作为“学优、培优、创优 ”活动的一个重要抓手。
2.各学院有效利用网络宣传阵地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拟推荐人选与班集体事迹的宣传和展示,引导全院同学见贤思齐、对标创优。
3.省级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审工作要求严格、关注度高,各学院评审推荐时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好各项决策议事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班团两委会成员、各学生评审小组的廉政廉洁教育,加强评审过程的痕迹管理,保证申报推荐全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保证评审推荐风清气正,推荐对象群众公认,各类程序严谨规范。
特此通知
校学工处 校团委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