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
开学季是学生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段,为做到心理问题的早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院及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14日--9月22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包括新生、实习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重点关注两库中的学生;
2.假期中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自然或社会事件刺激的学生;
3.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挂科严重的学生;
4.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晚归或经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的学生;
6.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
7.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
8.具有反社会倾向的学生;
9.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11.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12.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很少,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13.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14.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15.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16.其他有明显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工作安排
1.自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报送。自查结束后,于9月22日下午17点之前将《泰职院2023年秋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反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排查情况组织专兼职咨询师及专科医生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与咨询,并及时向学院反馈干预评估情况。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排查。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予以落实,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同时,注意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氛围,尊重学生人格,
为学生保密。
2.加强领导,依托队伍。各学院要召开此项工作的专题会议,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要安排专人(如辅导员、班主任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运用所学知识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
3.有效干预,保障安全。遇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其他问题,请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要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4.积极关注,重在预防。各学院日常要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及早疏导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知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