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研究,推进内涵发展,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现启动2023年学工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从事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工作。
2.每人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作为成员的项目不超过2个。
3.有在研校级项目2个(含)以上的、有延期在研的市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或近2年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4.上一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申请人可参考《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项目题目自行拟定。
2.立项项目级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
3.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交所在学院(部)。(注明:申报书分为A版和B版。A版为审核用表;B版为评审用表,B版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2)各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确定拟推荐项目,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集中把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一览表》1份(部门盖章)交至学工处119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至tzyxgc@126.com。联系人:朱媛,电话:15996010033。
三、经费资助及管理
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2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000元。项目管理参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试用)》执行。
四、项目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其形式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调查报告、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等。
2. 所有项目验收均需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重点项目,需完成不少于2篇省级期刊论文,一般项目需要提交不少于1篇省级期刊论文;所有论文需在知网、万方、维普其中之一数据库可检索。在省级主流报刊理论版发表2000字及以上的理论文章等同于一篇省级期刊论文。所有理论成果主题要求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第一作者为项目主持人、且完成单位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显要位置标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原则上不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
3.项目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立项评审及确定资助等级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初审,确保申报质量。所有获批项目与学工处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预期研究成果的,学校追回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前向学工处提交理由充分的延期结题申请书,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学工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