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申报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8 点击:1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全省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校学生对标争先、奋发成才。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对象

我校202122级全体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指标

根据配额,我校可申报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4名,先进班集体”3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者,在满足基本评选条件基础上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标准

1.基本条件: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2.参评对象2022年春、秋学期的获奖情况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评两次院级三好学生

2)获评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次;

3)有校级及以上突出成绩或其他综合性荣誉。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标准

  1.基本条件: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部)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2.参评对象2022年春、秋学期的获奖情况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次获评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获评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次;

   3)有校级及以上突出成绩或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标准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2次获评院三好学生1次校三好学生。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标准

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四、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及推荐(44日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推荐标准,鼓励学生和班级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准备事迹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经班级民主推荐产生。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需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2.各学院审核(49日前)。各学院学工办要对所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模范性。推荐结果经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4717:00前,将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办公室,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学工处邮箱tzyxgc@126.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报送联系人:朱媛、张毅明。

3.校级评审(初定412日)。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开评审。        

4.校内公示。学工处将综合候选单位及个人业绩材料及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并向全院公示。

5.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六、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指导推荐的对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推选过程作为学优、培优、创优 ”活动的一个重要抓手。

      2.各学院有效利用网络宣传阵地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拟推荐人选与班集体事迹的宣传和展示,引导全院同学见贤思齐、对标创优。

3.省级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审工作要求严格、关注度高,各学院评审推荐时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好各项决策议事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班团两委会成员、各学生评审小组的廉政廉洁教育,加强评审过程的痕迹管理,保证申报推荐全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保证评审推荐风清气正,推荐对象群众公认,各类程序严谨规范。         

   特此通知

 

                                                             校学工处 校团委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