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7 点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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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资助中心要求,我校将继续面向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已被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范围

按照国家及江苏省资助要求,对于自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即脱贫时间在20191月1日以后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本次资助范围。(附件1)

三、申请材料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按照国家资助系统和江苏省资助系统中名单为基础在上述两个系统中的学生无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不在两个系统中的学生,如确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包含:1.《扶贫手册》复印件;2.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能清晰看到申请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脱贫年限的界面截图(需扶贫办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确保通知到各班级各学生,传达好建档立卡的资助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超过期限不予受理。请各学院对学工处下发的建档立卡名单进行认真筛选,对于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审核,将信息汇总至《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建档立卡资助模板》(附件3)两份表格中,于1117日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大活11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本次学费减免属于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类别,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减免,如之前已申请过残疾学生、退役士兵等其它类型的学费减免,不可重复申请。

 

 

学工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附件1:苏教助函〔2019〕4号建档立卡.pdf附件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附件3:xx院 建档立卡资助名单-导入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