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如助困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6 点击:19

各学院:

为帮助贫困学子实现求学梦想,顺利完成学业,江苏省吉如助困基金会拟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在学校或学院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在学校日常管理,基础文明行为等方面表现较好。

3.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科学习成绩较好,上学年学习成绩不得有挂科(新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二年级将参考学习成绩)。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有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

 5. 不得有夜不归宿、酗酒滋事、吸烟、沉溺网络等不良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复审合格学生,填写《吉如助困助学金复审推荐表》,提交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2.复审不合格者,各分院从2023级新生中推荐,填写《吉如助困助学金新生推荐表》。

3.班主任、辅导员、系领导推荐意见。

三、资助人数及额度

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4000元(按月发给),每年对资助学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连续资助三年。各分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医学院

智造院

经管院

信息院

药学院

建工院

艺术院

名额

4

1

1

1

1

1

1

四、资助要求

1. 为扩大资助面,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资助政策,各分院要尽量避免同一名学生申报多种资助项目。

2. 提交材料包括:(1)新生推荐包含《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申请书(手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全称;(2)老生复审包含《申请复审推荐表》(一式两份)、申请书(手写)上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全称32023-2024学年吉如助困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

3.请各分院于10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附件1:XX院-吉如助困助学金新生推荐表.doc附件2:XX院-吉如助困助学金复审推荐表.doc附件3:XX院-2023-2024学年吉如助困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学工处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