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按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用工计划征集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如需设置,请用工单位将岗位计划相关信息填入《2024年度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计划采集表》,包括用工部门、岗位说明、岗位总数、工作周期、是否实习生、备注等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单位填报的岗位计划,审核划定全年用款限额。用款限额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可突破。
二、 岗位设置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指连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三、 设置要求
1.所有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上课及学业的完成,校内勤工助学每名学生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非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内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3.高空作业、有严重污染等对个体有危害和危险的劳动,不设勤工助学岗位,各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在此类岗位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四、 酬金核定和发放
1.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
2.用工单位每月按期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发放清单》和《工资发放单》并签署意见,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每月3日前报送财务处。
3.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将勤工助学费用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五、岗位采集时间
请用工单位于2024年3月8日17.00前填写完成《2024年度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计划采集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腾讯文档】2024年度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计划采集表(新)https://docs.qq.com/form/page/DWkhTdEpmS3R6ZHV6
学工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