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3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13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91名。为做好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奖、国励)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奖、国励申报工作
(一)组织申报阶段
请各学院根据“国奖、国励”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要特别做好在校外实习同学的组织工作。
(二) 各学院评审阶段
1.国奖评审时间段为9月25日-10月8日。各学院根据《学生手册》(2023年9月版)关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于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校资助管理中心。下附材料清单如下:(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获奖证明材料(请装订成册,含目录)(附件2)(3)国家奖学金申报者信息采集表(附件3)。注:申报国奖的学生同时又符合国励要求的要在国励中预留位置,报学工处备案。
2.国励评审时间段为10月1日-10月18日。国励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照上一年度贫困生认定结果)。各学院根据《学生手册》(2023年9月版)关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并于10月18日前将评审材料交校资助管理中心。下附材料清单如下:(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2)国家励志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5)。
其他工作台账请各学院自行存档,备查。
(三)学校评审阶段
1.国奖评审时间段为10月9日-10月13日。10月10日,学工处组织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排序,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排名靠后的候选人予以删除。学校初定10月12日下午3: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召开2023年国奖评审大会,届时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相关人员及学生代表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大会事宜会另行通知)。各学院应组织国奖推荐对象充分做好发言准备,PPT及发言材料请于11日上午9:00前发送至资助中心。每位推荐对象发言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审会将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学校将根据评审大会得票情况及学生相关材料得分情况综合确定最终人选。
2.国励评审时间段为10月18日-10月23日。10月18日-10月23日,学工处组织对各学院申报的国励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将直接予以删除,并由学工处进行二次分配。
(四)公示阶段
学校将通过校内网络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同步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二、特别说明
(一)国奖、国励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评审确认,第二阶段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相应系统中完成录入。
(二)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在籍人数 (21级、22级) | 国家奖学金预申报名额 | 国家励志 奖学金名额 |
1 | 医学院 | 1574 | 4 | 66 |
2 | 智造院 | 912 | 2 | 38 |
3 | 经管院 | 970 | 3 | 41 |
4 | 信息院 | 906 | 2 | 38 |
5 | 药学院 | 911 | 2 | 38 |
6 | 建工院 | 837 | 2 | 35 |
7 | 艺术院 | 840 | 2 | 35 |
合计 | 6950 | 17 | 291 |
(三)各分院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成绩排名、综测排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原则上不接受破格申报。所有报送的成绩、获奖等务必属实,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分院年度学团考核。
附件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者材料目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