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资助工作成效,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通知,2023年我校可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选1人、“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人选1人,根据省厅遴选工作要求,现就我校遴选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选
1.推选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以22、21级学生为主。(暑假期间需要参与短期视频拍摄工作)
2.推荐条件
(1)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受国家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2)志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3)语言表达流畅 、有感召力、亲和力;
(4)创新形式,积极参与校内外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人选
1.推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入职年限不低于3年(截止2023年8月30日)
2.推荐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扶贫济困、助学育人工作中长期付出爱心或做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感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或公益助学活动3年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对照推荐条件,酝酿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选、“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人选各1人;
2.7月2日(周日)前,将“信息汇总表”(附件)报送校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同步发送至:535258596@qq.com。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113办公室,联系人:钱雅文。
附:XX学院 “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7日
【2023-06-27】关于遴选“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的通知(泰职学字〔20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