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排查统计服兵役学生资助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2-11-01 点击:479

各分院: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6号)文件要求,确保精准资助到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是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我院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请各分院核实《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录入附件71、附件1和附件3(直招士官)。

以下几点请注意:

1.2022年春季学期应征入伍的学生,包含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2.20221 24310号文正式印发时间之前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原有规定执行;2022124日之后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 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 代偿标准按310号文规定执行,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院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请各分院核实《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录入附件72和附件2

以下几点请注意:

1.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包含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2.2022124日起,退役复学包括20221 24 日之前和之后复学学生,申请2022124日之前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19号文规定执行申请20221 24日之后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统一按310号文规定执行,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

3.2022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本次资助仅应录入2022-2023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在2022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如果之前从未在系统中申请过学费减免,本次应录入截止到2022-2023学年的所有学费减免信息。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请各分院核实《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录入附件73和附件4

以下几点请注意:

1.2022 年秋季学期的入学新生,仅应录入申请学年为 2022-2023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申报金额上限为12000 元;

2.本次可补报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减免资金;本次不允许新录入2022-2023之后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3.2022124日起,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 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包括2022 年春季学期入学及之前入学)的学生,申请学费减免标准统一按310号文规定执行。

4.如学生在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高于8000且已经在资助系统中申请过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减免,本次可以在资助系统中选择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进行 补申请,申请金额为310文出台导致资助标准提高后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的差额部分,但每生不应超过2000 元。例如,某生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13000元,之前  已经在资助系统中按8000元上限申请减免,此次可补申请(12000-8000)/2=2000元。已经在之前学年录入过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资助信息且不需要补申请差额的,不要在本次重复录入。

5.本次录入的退役士兵资助信息,填报批次选择一批次”。

四、退役士兵助学金

对我院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填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请各分院按照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情况,审核无误后录入附件74、附件5和附件6

以下几点请注意:

1.本次统计范围包含:2022年春季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不可填报其他学期的数据

五、注意事项和完成时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有关资助数据,分院务必于202211 15日前,完成本次数据统计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及审核的数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2.退役复学资助和退役士兵资助对应不同类型的学生,在填报信息时切勿混淆。

3.请各分院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以上所有工作材料,请各分院于1115日前将附件1-8报送学工处资助中心,其中附件8和摸排表要求签字盖章。资助中心将严格按照各分院提交的盖章材料情况录入全国系统,录入后不可更改。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金都是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分院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情况,准确填报各类信息,避免误报、漏报,逾期未视作放弃申请。

 

 

学工处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