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点击:69

各分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1年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1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91名。为做好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奖、国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奖、国励申报工作

(一)组织申报阶段

请各分院告知学生本年度“国奖、国励”评定工作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对照有关条件进行申报,要特别做好在校外实习同学的申报工作。评审要求和流程参照附件1

(二)各分院评审阶段

1.国奖评审时间段为104-1011。各分院应于1011日下班前完成并提交申请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填写要求一定详细参考附件1,同时提交获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按照我院《学生手册》规定,参评国奖的同学上年度成绩均分应在班级前2名,综测排名应在班级前10%。申报国奖的学生同时又符合国励要求的要在国励中预留位置,报学工处备案。2021年参评国奖的学生不需在江苏省资助系统中录入,教育部新开发了国奖填报系统,待开放后通知录入事宜。

2.国励评审时间段为104-1022国励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我院《学生手册》规定,参评国励的同学上年度成绩均分应在班级前30%,综测排名应在班级前50%各分院应于1022日前在江苏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完国励申报信息,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分院完成评审意见和盖章,学校公示结束后报资助中心完成审批手续。

各单位完成国奖国励评审工作后,需分别报送2021年度国奖国励国助的分院评审报告,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分院、班级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学院评审阶段

1.国奖评审时间段为1011-1014日。109-1012日,学工处组织对各分院申报的国奖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重新申报。各分院需在12日下班前调整完毕,否则删减名额。初定1014日下午3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召开2021年国奖评审大会,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分院相关人员,以及学生代表对各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各分院应组织国奖推荐对象充分做好发言准备,PPT及发言材料请于12日上午9:00前发送至229916543@qq.com。每位推荐对象发言时间严格控制在4分钟以内。届时通过评审会无记名投票方式及相关评分标准确定申报对象。

  2.国励评审时间段为1023-1029日。1023-1027日,学工处组织对各分院申报的国励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而上报的学生将直接删除,国励评选条件严格按照由学工处进行二次分配。分院的上报通过率将纳入年终考核及相关责任人个人考核范围。各分院必须在1029日下午下班前调整完毕,否则删减名额。

(四)公示阶段

学院将通过校内网络、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公示国奖、国励申报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研究。

    (五)学院党委审批总结阶段

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二、特别说明

(一)学生三金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审核确认,第二阶段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填报。

(二)各分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院

在籍人数

19级、20级)

国家奖学金预申报名额

国家励志

奖学金名额

1

医学院

2815

6

136

2

机电院

922

2

44

3

经管院

921

3

44

4

信息院

976

2

46

5

药学院

703

2

33

6

建工院

888

2

42

7

艺术院

827

2

39

合计

8052

19

384

(三)各分院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成绩排名、综测排名必须在班级前10%,原则上不接受破格申报。所有报送的成绩、获奖等务必属实,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年度学团考核。

 

附件1:苏教助函〔2020〕17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