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录取社招全日制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2020年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点击:75

 

各分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录取社招全日制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2020年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的工作通知如下,因该工作是开展社招后新出现工作,且2019年社招退役士兵只有今年唯一的一次申请减免的机会,涉及数百名社招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一、资助范围

   (一)2019年录取社招全日制退役士兵是指:服役前不是我校学生,正常退役一年以上,通过正规考入(含高考、社招、对口单招、注册入学等)我校的全日制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减免政策的2019年社招全日制退役士兵,必须参加本次减免申报,过了今年将失去申请资格,请各分院高度重视。不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2019年社招全日制退役士兵,需要按时缴纳本人学费。请分院和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本人,按照下面要求提交材料申请。不参加减免需要出具书面放弃学费减免的说明。

    以下类型学生不在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范围内:

     1. 入学时退役时间不足一年的;

     2. 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3. 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退役士兵学生;

4. 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退役士兵学生;

(二)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是指:入伍前是我校全日制学生,且入伍后不需复学的学生。其中分两类,为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入伍和专业属于2+1学制的学生大二读完时入伍,可以一次性申请补偿三年的学费。其他学生入伍时不建议申请学费补偿,省厅资助中心要求一个学段同一学生申请一次,所以其他学生入伍后可在退役后一次申请三年的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

(三)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是指:入伍前具有我校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正常服兵役、退伍后返校复学的学生,此类学生退役后可一次申请入伍前的学费补偿(用申请表Ⅰ)和退役复学后的学费减免(申请表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取消受助资格,不得申请学费资助和学费减免。因部队编制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入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确定。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单指学费,不含住宿等其他费用)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申请。如果学生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将补偿或减免的学费直接代偿其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三、申请流程和提交材料

1.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按学年申请,2019年录取的社招退役士兵只有今年一次申请减免的机会。2020年秋社招录取的新生可以明年秋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个人账户中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分别到退役安置地县级武装部(盖章证明退出现役)、退役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自主就业),交分院负责资助老师汇总。

     2.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前文提到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入伍和专业属于2+1学制的学生大二读完时入伍,可以一次性申请补偿三年的学费。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上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到退役安置地县级武装部(盖章证明入伍),表中银行卡应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且为中信银行。材料交分院负责资助老师汇总。

3.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实行复学后到毕业一次性申请,一次性补偿。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上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到退役安置地县级武装部(盖章证明退出现役)。材料交分院负责资助老师汇总。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先暂缓交学费,办理此次减免申请,待上级部门审核批复,并下达资助资金后,财务处将减免这部分学生的学费。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坚决避免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的漏报现象。

    请各分院通知申请学生本人携带申请材料交至分院汇总。分院按照学生材料填写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签字盖章,于20211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服务中心王苏老师处。联系人:姚亮,电话:0523-86663526

 

 

 附件1: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_财科教(2019)19 号.pdf

 附件2:省系统-退役后经过社招或高考录取学生填写.xlsx

 附件3:省系统-先录取我校全日制后参军学生填写.xlsx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