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寒假前后各项学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学院安排,寒假从2020年1月11日开始至2月9日结束,学生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下学期学生2月8-9日开学报到,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10日。
寒假期间,学生公寓于1月14日关闭,开放时间为2月7日。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为了便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分院告知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迟离校或提前返校。
二、放假前后有关事项安排
1、各分院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重申考场纪律,要求每位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并做好学生考前、考后的心理疏导工作。
2、各分院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谨防丢失,如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存入保险柜;放假前各分院要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考虑到安全及后勤保障等因素,在学院放假后,所有住宿学生最迟在1月13日下午5:00前全部离校,因假期学生宿舍停水断电,食堂无餐饮供应,各分院要引导外省及路程较远同学提前订好返校车票,原则上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4、凡留用学生的分院或部门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生留校住宿期间的安全。请各分院、部门统计好滞后离校、提前返校(1月14日后、2月7日前)的学生情况(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并将分院盖章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的汇总表及值班教师名单于1月7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刘老师处。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的学生不予以安排假期住宿。对于提前离校的学生,班主任需和家长联系确认学生是否平安到家。
5、放假前各分院应向学生宣讲寒假前后有关注意事项,安排好学生的放假离校和按时返校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
6、所有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分院从2月9日开始将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上报学工处事务管理科,直至所有学生返校为止。
特此通知
学工处
2020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