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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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设立“吉如助困助学金”的协议》精神和相关要求,今年我院可推荐10名学生申报吉如助困助学金。经自主申报、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公开评审,学院拟推荐蒋雨晴等人获吉如助困助学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对以上拟推荐吉如助学金获得者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0下午5:00前向学工处资助中心(电话:86663526,邮箱:1484590453@qq.com)或纪委办(电话:86664025)反映。
特此公示。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