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24 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苏中基地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年11月18日—11月21日
二、测试对象
2021级全体学生
三、组织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统一使用“苏心APP”测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产生疑虑或排斥情绪,教育引导学生本着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
2.科学组织,规范施测。(1)本次普测要求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施测,原则上班主任要到现场指导,班级心理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测试工作;(2)各分院要组织班主任提前熟悉测试系统,掌握测试流程与要求(操作流程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测工作;(3)请各分院于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分院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见附件2)报送心育中心何文文老师处(QQ:676547006)。
3. 严格保密,科学管理。本次普测结束后心育中心将向各分院反馈普测结果,请各分院做好普测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好学生隐私,不随意给学生贴标签。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