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秋学期疫情期间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点击:346

各分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学生返校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918----928

二、重点排查对象 :

1.危机库内学生;

2.曾经在新生或春学期心理健康普查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3.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4.
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5.
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6.
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7.
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8.
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
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11.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2.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3.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排查方式

1.以班级为单位,主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宿舍长等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去,了解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心理动态及返校后的适应状况。

2.请各分院将本单位的排查情况汇总后,填写《泰职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情况汇总表》,于929日下午下班前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96010668@qq.com)。

四、查后工作

1.各分院对排查出的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安排适当的人员,如班主任、辅导员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他伤等意外情况,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分院干预措施填写见附表《泰职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情况汇总表》)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各分院的报告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必要时启动转介机制。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