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分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学院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1〕5号)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
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10名,“先进班集体”3个。
二、推荐范围
我院普专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分院或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可优先推荐。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分院或以上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分院或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班集体”应在院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推荐名额
各分院参照评选标准,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及民主推荐(3月24日前)。各分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推荐标准,鼓励学生和班级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准备事迹材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经班级民主推荐产生。“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需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2.分院审核(3月28日前)。各分院学工口要对所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要确保将本单位最优秀的学生和班集体推荐到学院,从而提升竞争力。各分院在3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事迹介绍、获奖情况汇总表(付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其中事迹材料应不少于1500字,推荐表、事迹介绍的电子稿及评审大会汇报PPT请发送至电子邮箱:tzyxgc@126.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3.召开评审大会(3月29日)。在学团部门对报送个人及单位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于3月29日下午14:30举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审会,地点另行通知。由候选人事前抽签确定顺序后结合自身PPT文稿上台宣讲展示,每位候选人或班集体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现场计时)。评审会设评审专家组,由各分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教师代表组成。
4.院内公示。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拟推荐对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六、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指导推荐的对象做好3月29日评审会汇报准备工作。要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选过程作为“学优”活动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
2.各分院要结合“评优学优”主题教育月活动,及时地通过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拟推荐人选与班集体事迹的宣传和展示,引导全院同学见贤思齐,加快成人成才的步伐。
3.此项评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分院评审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作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分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xlsx
附件2:2020年度各分院申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学工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