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院、分院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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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
根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院、分院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院将组织开展2021届院、分院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我院2021届毕业生,各分院可评选名额请见附件。
二、评选办法
详见《学生手册》中《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分院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三、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分院要结合评选工作,教育和引导同学们以“优秀毕业生”的标准完善自我,努力提升就业的竞争力,为将来发展夯实基础。
2.各分院应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下达的名额时,需择优推选;推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工处如发现上报材料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情况,将取消申报对象资格,且不得补报。
3.请各分院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院、分院两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及班主任老师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奖项的申报工作。各分院须在4月27日下午4点前完成对系统中申报信息的最后审核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此通知
学工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