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现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我院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班级(实习班级实习学期不参与评选),各分院可评选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办法
详见《学生手册》中《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分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分院两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和奖励办法》以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对学生进行励志成才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分院要结合评选工作,教育和引导同学们以高标准要求自己。
2.各分院应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推选工作。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质量,如符合条件的人数或班级数超出下达的名额时,需择优推选;推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工处如发现上报材料有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情况,将取消申报对象资格,且不得补报。
3.请各分院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及班主任老师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完成这三类奖项的申报工作,其中,申报先进班集体的事迹介绍不得少于300字。各分院须在?xml:namespace>
特此通知
附件: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分院级“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
学工处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
分院 | 全日制在籍学生数 | 在校班级数 (单位:个) | 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分院级先进班集体 可评选名额(15%) |
机电技术学院 | 682 | 20 | 102 | 3 |
医学技术学院 | 3122 | 57 | 468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17 | 24 | 138 | 4 |
信息技术学院 | 389 | 15 | 58 | 2 |
药学院 | 304 | 11 | 46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530 | 17 | 80 | 3 |
艺术学院 | 343 | 16 | 51 | 2 |
合计 | 6287 | 160 | 943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