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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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
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总结
希各分院抓住考核评选的契机,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回顾、总结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突出成绩、查找不足,交流经验、固化成果,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行动,为下学期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二、组织考核
考核的主要依据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考核的原则、方法及结果请严格按照泰职学〔2010〕3号《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评选先进
在考核的基础上,开展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工作。评选的比例不高于本学年在任的辅导员和班主任总人数的15%。评选出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审批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非工作总结,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约1500字左右)。
四、工作要求
希各分院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回顾总结;坚持考评标准,严格规范程序,把考核评选工作作为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总结交流学生工作经验的良好平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真正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出来,确保考核及评优结果的客观、公正。
请各分院于6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考核结果、评选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审批表及书面事迹材料一并报送学工处(抚月楼106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tzyxgc@126.com。
特此通知
学工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