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分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22号)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2018年7月3日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征文比赛、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宣传画大赛四个部分。
参赛对象及具体参赛作品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活动组织开展的情况将列入年度学团工作考核。
2.坚持公平规范。各分院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报送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且是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五、报名、作品报送流程和奖项设置
1.活动报名方式见附件。
2.作品报送。各分院每项作品至少报送1-2个,且一律以“分院-姓名-专业-作品名称(学生)”或“分院-姓名-职务-作品名称(教师)”的形式命名。
3.奖项设置。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邀请相关专家按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在本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分院给予表彰,设优秀组织奖1个。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颁发;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优秀组织奖600元。获奖的优秀作品,学院将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
4.请各分院于7月3日前将推荐作品和《报名表》纸质稿报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相关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7642753@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助学筑梦铸人作品征集”。
附件:
附件:苏教助中心(2018)22号 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