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9-14 点击:178

各分院:

现将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分院仔细核查,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918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学生填写的《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一并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严晓燕处,电子稿报送至学工处邮箱。2016-2017学年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以补报。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实行零报告制度。

说明: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是指学生在参军入伍之前没有就读过高校,而是在退役之后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享受此政策的学费资助。

附件:

附件1:苏教助中心(2017)56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PDF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doc附件3: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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