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申报及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点击:338

各分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8年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74名,国家助学金名额1662名。为做好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奖、国励申报工作

(一)组织申报阶段

请各分院告知学生本年度“国奖、国励”评定工作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对照有关条件进行申报,要特别做好在校外实习同学的申报工作。

(二)各分院评审阶段

1.国奖评审时间段为911-921日。各分院应于92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省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完国奖申报信息,申报国奖学生中,同时又符合国励要求的,先在国奖申报系统中录入信息,并在国励中预留位置,报学工处备案。

2.国励评审时间段为911-930日。国励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分院应于930日前录入完国励申报信息。

各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信息录入的同时,需报送2018年度国奖、国励评审报告(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严晓燕老师处。

(三)学院评审阶段

1.国奖评审时间段为922-926日。922-924日,学工处组织对各分院申报的国奖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重新申报。各分院需在25日上午下班前调整完毕,否则删减名额。初定926日下午14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105室,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分院相关人员,以及学生代表对各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各分院应组织国奖推荐对象充分做好发言准备,PPT及发言材料请于24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77642753@qq.com。每位推荐对象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届时通过评审会无记名投票方式及相关评分标准确定申报对象。

2.国励评审时间段为101-1010日。101-108日,学工处组织对各分院申报的国励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重新申报。各分院需在1010日下午下班前调整完毕,否则删减名额。

(四)公示阶段

学院将通过校内网络、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公示国奖、国励申报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研究。

(五)学院党委审批总结阶段

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二、国助申报工作

(一)国助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请各分院遵照《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精神,给予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贫困生认定阶段

国助申报者必须是已被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截止时间为930日,各分院需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信息导入至省资助管理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导入模板见附件1、附件2,操作流程见附件3。信息导入截止时间为1017日。同时请各分院于1017日上午下班前将《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分析表》(见附件4)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严晓燕处。

(三)国助申报阶段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分院。各分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116日前通过省资助管理系统上报完毕。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重新申报。各分院需在1112日下班前调整完毕,否则删减名额。学工处将审核结果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三、特别说明

(一)学生三金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审核确认,第二阶段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填报。

(二)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5

(三)各分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2018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分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万)

国家助学金名额(人)

国家助学金金额(万)

医学院

142

71

816

244.8

机电院

20

10

130

39

经管院

33

16.5

208

62.4

信息院

24

12

158

47.4

药学院

16

8

91

27.3

建工院

24

12

144

43.2

艺术院

15

7.5

115

34.5

合计

274

137

1662

498.6

(四)请各分院妥善保存《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备参评学生复核。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xls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信息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xls

           附件3: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docx

         附件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分析表.xls

         附件5:苏教助中心(2018)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和按时发放国家奖学金的通知.pdf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