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3 点击:198

各分院:

按照苏教助中心〔201623号《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中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今年,续贷学生(省内省外)申请开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具体系统操作方法如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学生在线服务”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板块,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2、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并按错误率纳入年终学团考核)。

3各分院应于527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工作。

附件:附件.PDF

  

  

  

20165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