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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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
按照苏教助中心〔2016〕23号《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中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今年,续贷学生(省内省外)申请开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具体系统操作方法如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学生在线服务”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板块,“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2、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并按错误率纳入年终学团考核)。
3、各分院应于5月27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工作。
附件:附件.PDF
2016年5月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